卖个包子也能侵权外观设计专利,还赔偿103万!
发布时间:2025-06-17阅读量:22
被子?抱枕?枕头?
都不是!!!
其实是一个包子!
“包袱皮”形状的包子,
还申请了外观专利?
漳州一家食品公司,在2009年6月25日为自己的产品包子,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
但是在2018年,该公司发现另外两家食品公司卖的包子,和自己的工字形包子高度相似。
由于包子外形与自己的专利产品构成近似,所以该公司就以涉嫌外观专利侵权,把另外两家公司都给告了,一审判决侵权行为成立,需要赔偿103万!
但被告的两家公司他不服,于是事情有了反转,在二审中指出,在原告申请这份专利之前,就一家存在这种外形的包子了。并提交了多份新证据,其中关键的证据是一份境外网站博客网页内容的公证文书,以此证明这种包子的外形早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就已经被人通过博客公开了。这样一来,专利就属于现有设计了,这两家公司也就不构成侵权。
上述案件的核心问题不在于包子,而在于专利。虽然专利诉讼是企业专利运营的手段之一,但前提是需要有稳定的专利权。由于我国专利审查制度规定对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其稳定性相对较低,被无效的可能性大。再加上许多发明人在专利申请前不进行专利检索,因此,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只要对方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就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而无须启动专利无效程序就可免责。
所以啊各位老板们在申请专利之前,不要轻易地公开产品,另外在维权专利权时,一定要保证自己,拥有稳定的专利权,不然就是白折腾了,甚至你的专利,都可能被无效掉哦!
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的突破点,具有宏观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应当是企业针对知识产权制定和实施的全局性规划,应当在企业创新初期的时候就要有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措施,而不是当出现问题时,才采取应对措施,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是为企业保驾护航的重要旗帜!
当今社会中,无论是创新还是品牌创作,都离不开知识产权,没有知识产权,企业及产品很快会被复制,所以提前进行知识产权布局,例如提前申请专利,是企业未来发展的可持续进步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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